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进行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研究交通事故预防对策,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交通警卫工作,保障警卫对象交通安全;依法对临时占掘道路和超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施管理。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内设1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保障大队、秩序管理大队、事故处理大队、京津塘大队、津蓟大队、唐津大队、京津大队、滨保大队、塘承大队、津静大队、京沪大队、海滨大队和津汕大队。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32.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730.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40万元。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4787.07万元。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4787.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29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同时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32.67万元,占4.28%;一般公共预算14152.3万元,占95.71%;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万元,占0.01%。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24年支出预算14787.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29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同时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165.3万元,占95.8%;项目支出621.77万元,占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774.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04.3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同时财政供养人员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21.77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774.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04.3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同时财政供养人员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717.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4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74.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04.3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同时财政供养人员减少。
(二)具体情况。
“公安”12717.6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209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其他公安支出”62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其他公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9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71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685.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7.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85.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57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52.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926.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同时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2638.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5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9万元。
公用经费151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512.4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7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7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14.2万元,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7.2万元、福利费46.2万元、日常维修费7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9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9万元以及其他费用777.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7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7.35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94.19万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1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621.77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